安徽墙体广告 转来《关于商请批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2015年修订)的函》(皖政秘〔2015〕228号)收悉。经研讨,现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批复施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6年多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皖江示范 区”)建立获得显著效果,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产业构造不时优化,创新才能日益加强,生态环境愈加良好,人民生死水平明显进步,有力促进了
安徽经济社会发 展,在探究产业承接新途径、优化产业分工格局、促进中部地域崛起、推进区域谐和开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肯定的阶段性目的根本完成。
二、随着我国经济开展进入新常态,皖江示范区开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适时对《规划》停止修订,有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重战略部 署,促进示范区科学开展和转型晋级,充沛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立和长江经济带开展,推进构成东中西谐和互动、共同开展新格 局,提升开放型经济开展程度,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
现代化和绿色化协同开展。
三、依照经国务院同意、我委印发的《国度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方法》(发改地域〔2015〕1521号)有关请求,分离《规划》施行中期评价状况,我们准绳同意对《规划》停止修订。
(一)在规划期限上,依照原《规划》明白的“严重问题瞻望到2020年”的请求,同意将皖江示范区规划展期到2020年。
(二)在对《规划》详细内容停止修订过程中,要依照“四个全面”战略规划,结实树立创新、谐和、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开展理念,紧紧抓住施行 “一带一路”建立、长江经济带开展和新十年促进中部地域崛起战略等严重机遇,进一步贯彻深化区域开放协作、系统推进全面创新变革实验、促进经济转型晋级、 加快新型城镇化开展等请求,并合理肯定主要规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