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铜仁市玉屏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杨永华,在兼任
铜仁市玉屏县驻
贵阳办事处主任期间,2013年2月至2015年4月,该办事处先后用公款2.24万元给职工发放现金补助和购置水果;2013年6月,该办事处用公款1.98万元给单位职工和挂职干部共计20人,每人购置价值990元/套的西装。2016年8月16日,杨永华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贵州省思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兼思南县邵家桥镇原党委书记赵昌华,2014年1月23日掌管召开邵家桥镇党政联席会议研讨决议发放2013年节假日加班费和生活补助费,经时任纪委书记周中将审核,时任镇长吴光友签字同意,对全镇干部发放补贴132人次共计18.8万元,其中赵昌华、吴光友、周中将各领取0.16万元。同时,该单位还存在其他违背纪律的行为,赵昌华等人应承当义务。2016年8月16日,吴光友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赵昌华、周中将二人分别遭到党内正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铜仁市碧江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光权,2013年3月组织召开班子会议研讨决议,单位职工不再据实报销
下乡生活补贴,依照局班子成员、项目办、财务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科室每人每月400元的规范发放生活补助,经费从单位本级预算中报销,并明白由该局副局长张永飞担任。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该单位34名职工按会议议定规范累计报销
下乡补助23.45万元,其中虚报7.89万元。2016年7月8日,田光权遭到党内严重正告处分、张永飞和时任纪检组长张吉生分别遭到党内正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铜仁市石阡县坪地场乡党委书记罗从华,2014年至2015年期间,布置时任该乡财务人员王某将2013年村室建立结余款、根底设备建立结余款等资金设立“小金库”,并将其中18.968万元以兑现干部职工油费、出差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2016年7月29日,罗从华遭到党内正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铜仁市江口县安定镇政府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李勇,分管该镇计生工作期间,2016年2月5日,在该镇计生办担任人办公室召集计生办担任人、副主任开会,提议按在该办工作满一年的每人1000元、未满一年的每人500元规范发放奖金。当天,该办依照会议议定规范用财政资金向职工发奖金共计11000元,其中李勇领取1000元。2016年7月15日,李勇遭到党内正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铜仁市印江县杨柳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陆安林,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分管该镇计生工作期间,计生办以发放春节加班补助等名义,先后10次发放15名干部职工福利费共计37640元,其自己领取3000元。2016年7月12日,陆安林遭到党内正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通报请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实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立主体义务,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标准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则,增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人社、财政、审计、工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实在实行行业主管义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日常监视管理,避免违纪问题发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实行监视义务,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忽视党纪国法、迎风违纪发放津补贴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查处,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坚决刹住节日期间公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