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墙体广告制作 假如有人许诺以1.5%至6%不等的月息向你 借钱,你会动心吗?2009年至2014年的6年间,
曲靖富源一家人就是以这个令人心动的条件,向252人告贷1.4亿元。而正因为利息高得太诱人,有的 人是自动把钱送上门去的。近日,富源县法院以被告人姚某、潘某甲、潘某乙、潘某丙一家四口犯不合法吸收
大众存款罪,别离判处六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 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责令交还所告贷项。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9年至2014年5 月,这一家四口以周转资金为由,许诺每月付出1.5%至6%不等的利息,先后向沈某、吴某等252人告贷合计人民币1.407772亿元。截至
云南墙体广告制作2014年 5月,偿还本金66.2万元,利息1814.03万元,其他资金因投资运营不善,至案发止,没有偿还。
姚某与潘某丙是夫妻,潘某甲、潘某乙是他们的 子女,一起运营多个宗族式
公司。姚某为全部宗族式
公司的办理者和决策者,绝大多数金钱系姚某和谐借得,潘某甲、潘某乙、潘某丙均参加写借单给多位借主并签 名。其单笔告贷高至1200万元,低至4000元不等,有的以简略借贷方法告贷,有的以“上蟲”方式告贷,部分
云南墙体广告制作告贷多发生在亲人和兄弟间。时期,有人传闻 借钱给姚某家能够得到高额利息,便自动把钱送到姚某家。姚某宗族明知
云南墙体广告制作宗族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
大众扩散也不予阻止,持续听任。
案发后,4人自动投案,并托付财物办理小组对其名下财物进行处置以偿还债务,240名债权人对姚某、潘某甲、潘某乙、潘某丙的行动表明了体谅并恳求对4人从轻、减轻或革除处分。
法院以为,被告人姚某、潘某甲、潘某乙、潘某 丙不合法吸收
大众存款,数额无穷,打乱金融次序,其行动均已构成不合法吸收
大众存款罪。鉴于4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在案发后自愿托付财物办理小组对其名下财物进 行处置偿还债务,法院决议对被告人姚某从轻处分,对被告人潘某甲、潘某乙、潘某丙减轻处分,别离判处六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30万至10万元不等的罚 金,责令交还所告贷项。
春城晚报 记者 蒋琼波 通讯员 唐正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