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墙体广告 1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得悉,《
广西高等学校结业生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抵偿暂行方法》出台,《暂行方法》鼓舞大学生结业后到底层工作,契合条件的大学生学膏火或助学借款可获国家抵偿。
方法清晰,自2015年起,对结业后自愿到
广西底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结业生,其在校学习时期的膏火或国家助学借款(含校园地国 家助学借款和生源地信誉助学借款,下同)由国家实施抵偿。每个高校结业生每学年取得抵偿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的金额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越8000元,研究生 最高不超越12000元。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结业生抵偿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的年限,
广西墙体广告别离依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核算。 自治区对到我区底层单位工作的取得膏火和国家助学借款抵偿资历的高校结业生采纳分年度抵偿的方法。契合条件的学生结业后,每年由自治区抵偿其在校学习时期 实践交纳的不超越国家规定抵偿限额的膏火或国家助学借款总额的1/3,3年抵偿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