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墙体广告 青岛市殡葬管理所(殡仪馆)两任原所长在职时期,伙同其他员工建立7家空壳
公司为殡仪馆进货。几人经过空壳
公司举高货价,并先后将所得的1400余万元资金私分。日前,
青岛市南区法院别离判处丁炳山、高建国两人4年和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远赴
浙江温岭建立皮包
公司 青岛市殡仪馆系
青岛市民政局部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01年11月,时任所长高建国、副所长丁炳山召集方案财政科科长王良等有关中层干部开会。会后 几人指使管帐季蓉到
浙江省温岭市,与本地供货商温岭市某石雕有限
公司毛某某联系,先后注册建立了温岭市海兴工艺品厂、温岭市艺德工艺品厂等七家空壳
公司 (以下简称温岭
公司)。同时高、
山东青岛墙体广告丁等人告诉各供货厂商,往后有关购销业必须同温岭
公司结算。
由此,
青岛市殡仪馆采购的骨灰盒、石碑等殡葬用具均由温岭
公司加价后再转销。
据了解,2015年4月市南区法院以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审判处管帐季蓉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以福利补贴名义三次私分国资
经过以上方法,自2001年11月至2006年6月,
青岛市殡仪馆共套取国有资金2300余万元。后经高建国、丁炳山、王良等人研究决定,其间780余 万元以分红、福利等名字,屡次发放给单位全体职工。
山东青岛墙体广告其间,高建国分得20万余元,丁炳山分得17万余元,王良分得11万余元,周和平分得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