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墙体广告 1月13日,李某与同伙喻某因结伙偷盗,被
湖南新田法院一审别离判处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现年三十多岁的李某系
邵阳市人,曾因偷盗罪,于2003年4月被
浙江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于2009年5月被
广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5年3月8日,李某约请老友喻某一同到
永州新田
乡村的岳父家玩。当日10时,李某、喻某搭车来到新田县城。李某对喻某说:岳父家新建住宅要装饰,此行未带礼品也未带钱,爽性一同去五金店偷电线以便送礼。喻某考虑到与李某联系好,又听说是给其岳父送礼,欣然同意。
李某、喻某来到县城一家五金店,见只有一人守店,便分工合作偷盗。喻某走进去,说要购水管接头,请求介绍类型,引开店东注意力,并挡住其视野。李某则趁 机先后两
喷绘膜次将店内多捆铜心电线搬走。喻某成心东拉西扯,等李某得手后,花十来元钱买了几个水管接头便脱离。随后,李某、喻某又来到别的几家五金店,用相同 办法共盗得电线13捆。经判定,所盗电线价值3000余元。
受害人发觉被盗后报案。民警经过调阅监控视频、查询受害人,断定了嫌疑目标,循线追寻,于案发当日下午将正准备到李某岳父家吃晚饭的李某、喻某捕获,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将案子
喷绘膜侦查终结后,报经检察机关检查公诉,法院揭露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李某、喻某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采纳隐秘手法,一起偷盗他人财 物,已构成偷盗罪。
湖南邵阳墙体广告在一起偷盗违法过程中,两人分工合作、相互合作,均起首要效果,是主犯,应按其所参与的悉数违法处分,李某两次因犯偷盗罪被判刑后不思 悔改,应从重处分。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分金三千元,对喻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 月,并处分金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