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墙体广告王某的孩子与李某的孩子打闹,致王某的孩子右手骨折,虽经治疗后无大碍,但就相关赔偿问题发生分歧。近日,在
黔江区城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小孩玩耍发生事故
王某和李某都住在同一个院内,两小孩经常在一起玩耍,王某的儿子4岁,李某的儿子6岁。
去年11月底,两家小孩和院内其他的几个孩子在一起打闹嬉戏中,李某的小孩将王某的小孩推倒在地,导致王某的小孩右手臂骨折。
经治疗后孩子很快康复,但双方家长在赔偿问题上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协商多次无果后,双方找到城东街道调委会,请求依法调解。
重庆墙体广告李某承担主要责任
在调解中,双方围绕“担责与不担责”“是否构成伤残”展开激烈争辩,调解曾几次暂停,调解员针对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展开解说,给双方详细解读了《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调解员对案中双方家长是否担责进行了说明,通过理论上耐心的讲解、道义上的引导、背对背的劝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李某承担王某小孩80%的治疗费,其余20%由王某自己承担,同时王某放弃了其他项目的追偿。
以案说法
城东司法所所长陈斌说,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几个小孩在一起玩耍,同时又都是不满7岁的小孩,事发时没有家长在场,好在当事小孩家庭教育较好,敢于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
陈斌说,对于本起纠纷,小孩的受伤双方家长都负有监护不到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