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墙体广告施工 叶女士屡遭家庭暴力,不堪忍受提出离婚,不料在与丈夫刘先生协商离婚时意见不合,被刘先生挥刀砍伤。近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以刘先生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为由判决这对年轻夫妻离婚。
2006年,19岁的叶女士与比自己小一岁的刘先生经自由恋爱同居,先后育有一子一女,2010年9月9日补办结婚手续。婚前叶女士对刘先生了解不足,婚后夫妻双方很少交流并发现刘先生是家暴者,双方一起到
柳州打工后开始产生矛盾,经常争吵,刘先生还数次殴打叶女士。每遇家庭琐事争吵,刘先生就拳脚相加,结婚至今叶女士一直生活在恐惧氛围之中。
“经常吵架,一吵架他就殴打我,这日子没法过下去。”2015年8月17日,叶女士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同时诉求婚生儿子小帅由刘先生抚养至成人,女儿小鑫由叶女士抚养至成人。
2015年10月9日叶女士与刘先生因协商离婚之事发生激烈争吵,争吵中刘先生从厨房拿刀冲向叶女士猛砍,导致叶女士手、脸、头等多处严重受伤并住院治疗14天。如今,叶女士没有工作,手上的伤势仍需一年多时间才能完全康复,现在老家跟父母居住。
“她是在外面玩变了心,嫌弃我没有车、没有房,才要求离婚的。”面对叶女士的离婚诉求,刘先生称,他对叶女士一直很好,家庭经济收入均由叶女士管理。2015年10月9日两人因离婚之事吵架,是叶女士拿刀逼刘先生离婚,刘先生因此才拿刀砍了叶女士。刘先生希望叶女士能回来带小孩,如果离婚,两个小孩由叶女士抚养,不用刘先生承担抚养费。
法院依法审理认为, 2015年10月9日,被告在争吵中用刀将原告砍伤,夫妻之间吵闹应是平常之事而被告却付诸暴力手段,其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原、被告夫妻感情因此完全破裂。故原告请求离婚,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法院予以支持。法院遂判决准予原告叶女士与被告刘先生离婚;婚生儿子小帅、女儿小鑫由被告刘先生抚养,被告刘先生承担全部抚养费用直至小孩独立生活为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