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墙体广告 近来,榆中县
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以全县城市管理大会战举动为关键,仔细履职,自动作为,归纳施策,重拳反击,一举查办2起不合法贮存、运送焰火爆竹案,查扣不合法焰火爆竹408件,以严打严管态势促使焰火爆竹运营者依法、安全运营,有用保护了全县社会治安全局的继续安全安稳。
2月18日17时许,榆中县
公安局
甘肃墙体广告民警在对城关镇商铺、库房进行治安查看时发现,个体户方某某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在北关村其租赁的库房 内不合法寄存焰火爆竹295件。随即,民警将不合法寄存的焰火爆竹悉数予以查扣,并立为不合法贮存爆炸物案打开侦办。经查,2016年1月份,犯罪嫌疑人方某某 以13000元的
报价采购焰火爆竹295件不合法贮存于其租赁的库房内以备出售。现在,犯罪嫌疑人方某某已被依法取保候审,案子正在进一步查询中。
同日,民警又把握到,在城关镇兴
甘肃墙体广告隆路某厂附近有人不合法运送焰火爆竹。得悉后,县
公安局组织民警疾速反击,当场查扣不合法运送焰火爆竹的厢式卡车1 辆、焰火爆竹113件,捕获违法嫌疑人2名。
甘肃墙体广告经查,两名违法嫌疑人为李某某、王某某。2月18日,某某焰火出售
公司在未取得焰火爆竹运送许可证的情况下, 由司理刘某(没有到案)组织白某某(司机)、杨某某(押运员)驾驶厢
甘肃墙体广告式卡车拉运113件焰火爆竹不合法运送至榆中县城关镇。现在,案子正在查询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