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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一食品店5元卖出一袋过期食品 被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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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01日 11: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广安墙体广告

  四川广安墙体广告  今年1月4日,一消费者向安岳县食物药品监管局李家监管所实名告发,称其在一家冷冻食物运营店买到一袋过期的“黄金香辣鸡柳”。针对告发内容,四川广安墙体广告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食物运营店打开查询,发现该店冷冻柜里存有一袋过期的“黄金香辣鸡柳”。该食物进价为3.5元,价格为5元,四川广安墙体广告生产日期标示为“2014年11月12日”,保质期标示为“12个月”。安岳食物药品监管局对该运营户作出没收查封的‘黄金香辣鸡柳’四川广安墙体广告1袋、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50000元的处分。“这是新修订的《食物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资阳市内开具的首张五万元罚单。”资阳市食物药品监督稽察支队支队长张克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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