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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菜地里种了1300株罂粟 结果:被判缓刑并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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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1日 01: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贵州墙体广告策划

 贵州墙体广告策划 3月19日,记者从都匀市人民法院得悉,该院日前审判一起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罪。
  据介绍,年届花甲的潘某,明知栽培罂粟要遭到法令的制裁,却做了发财美梦。2014年7月,潘某在平塘县向别人采购罂粟种子贵州墙体广告策划,同年11月,将罂粟种子与油菜种子混合在一起栽培在自家菜地中。2015年4月9日,公安机关在潘某的菜地抄获罂粟原植物1300株并强行铲除。经鉴定,其所栽培的罂粟原植物果实检出吗啡与可待因。
  法院审理以为,潘某贵州墙体广告策划违背国家对毒品原植物栽培的控制,不合法栽培罂粟原植物1300株,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不合法栽培毒品原植物园罪,依法应予处分。鉴于潘某归案后照实供述罪过,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分,故判处潘某有期徒刑贵州墙体广告策划6个月,缓刑1年,并处分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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