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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网3月25日讯(记者 罗鹏)今天,教育部网站发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受权点专项评价结果及处置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则,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受权 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受权。记者依据该通知所附评价结果统计,共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受权点被评价为“不合格”,其中,
江苏2所 高校3个专业学位受权点在列,分别为河海大学法律硕士、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及艺术硕士。
此外,评价结果显现,
江苏还有4所高校的4个专业学位受权点评价为“限期整改”,
江苏墙体广告分别为:东南大学教育硕士、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社会工作硕士、
江苏大学会计硕士、
扬州大学艺术硕士。
江苏墙体广告依据通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受权的学位受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完毕后不得招生,在学研讨生按原渠道 培育、授予学位。
江苏墙体广告评价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受权点,自发文之日起停止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完毕后暂停招生。整改完毕后将承受复评,复评 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