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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细则:个人转让2年以上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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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8日 12:19 相关案例: http://www.hbxmad.com/neimenggu/ 本文标签: 内蒙古呼和浩特墙体广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墙体广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4日对外公布的营改增全面推开细则显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两部门最新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之外的非一线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北上广深四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此前市场担心营改增后,个人转让住房由缴纳营业税转为增值税会增加税负,分析人士指出,从方案细则看,对于非一线城市而言,个人购房如果不满2年进行交易,实际和此前的营业税政策并没有太大的差异。而持有时间超过2年的住房进行交易,则进行免征。这样也使得税费成本降低为零。此类政策和过去的营业税政策保持了一致的特点,而且从税费效应看,也没有太大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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