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清远200多名群众被一干部骗了572万元

清远200多名群众被一干部骗了572万元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3月29日 11: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东江门墙体广告

 广东江门墙体广告 阳山县检察院通报,由阳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处涉嫌欺诈一案,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维持原判后,一审法院对“陈某处犯欺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的判定收效。该案涉案金额572.15万元、受害大众200多名。
  据阳山县检察院广东江门墙体广告揭露的案情,陈某处,系阳山县阳城镇环城新村人,曾是社区居委会干部。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期间,陈某处为归还高利贷及利息,明知其自己无权也无才能组织及平坦宅基地,仍虚拟其家中背面的塌方处可平坦土地出卖的现实,以认购土地需收取相应定金、代理土地证和房产证需费用、平坦土地需资金周转等虚假名义,经过开收据收取定金、办证费用等方式,骗得毛某某等200多名大众合计人民币572.15万元。该案发生在欠发达地区的阳山,无论是欺诈金额,仍是上当大众人数均是前史之最,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导致上百个家庭广东江门墙体广告的日子堕入窘迫。
  经审理,阳山县法院广东江门墙体广告作出上述判定,并责令陈某处持续退赔被害人所受经济损失。陈某处不服判定,提出上诉,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