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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满国家赔偿案明日将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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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29日 03:03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德阳墙体广告

  四川德阳墙体广告  近日,记者从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处获悉,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本月30日将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进行听证。届时,陈满本人和代理律师都将出席听证。
  1992年12月四川德阳墙体广告25日夜,海口市上坡下村109号发生一起杀人放火案,46岁的物业管理人员钟某遇害。案发后,曾在此租住过的陈满被当地警方锁定为凶手,于1992年12月27日被羁四川德阳墙体广告押、逮捕。后历经一、二审,1994年11月22日,陈满被判死缓。从1992年起至今年2月1日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已53岁的陈满失去自由23年,累计8437天,是四川德阳墙体广告国内已知服刑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今年3月14日,陈满的代理律师王万琼专程赶赴海口,代表陈满向海南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同日,海南高院审查认为,陈满以再审无罪为由,向该院提起国家赔偿申请,符合法四川德阳墙体广告律规定的立案条件,决定予以受理。3月22日,海南高院决定,3月30日在该院对陈满申请国家赔偿一案进行听证,并于同日向陈满及代理律师发出书面通知。
  陈满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包括二部分。其一,要求海南高院在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等10余家国家及地方媒体向陈满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其二,要求海南高院作出经济赔偿966万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申冤费用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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