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厦门东渡海关在筛查物流库房时发现一票进口货品疑似风险易燃液体,当即通过对口联络机制通报
厦门东渡海事局。经过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核验,承认 有关货品为需向海事部分申报的第3类风险易燃液体UN1866。经查,该货品并未向所属
厦门东渡海事局申报,归于船载风险货品瞒报做法。
? 据悉,上一年2月12日,
厦门海事局与
厦门海关依据
厦门港出入境船只与货品口岸通关现状,以及各自办理和效劳目标的特色与要点,两边通过重复研 讨、洽谈并签署协作备忘录,拟在出入境船只与货品信息同享、船只动态信息传递、船只和船载风险货品监管、推进口岸通关便当、海上综合执法、冲击海上私运、 防治船只海洋污染、强化海上应急处置协作等11个方面深化协作,并树立常设联络机构和常态化联络机制,保证两边协作的有用施行。协作备忘录签署之后三个 月,
厦门东渡海事局在查处风险货品违法做法时,发现货品与提单不一状况,并通报东渡海关,及时阻止了一同货品通关瞒报做法。这次风险化学品瞒报案件的举 报,是
厦门海事与海关在两边协作框架下的又一次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