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为期3天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
广西公民礼堂举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危朝安掌管上午的首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在会上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黄世勇作的对于我区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陈述;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张明沛作的对于自治区森林防火法令草案的阐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刘耀龙,副主任委员尹彤、于娃宪别离作的对于自治区蚕种管理法令草案审议成果的陈述、对于修正自治区烟草专卖管理法令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议草案的阐明、对于自治区旅行法令修订草案修正状况的陈述;听取了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对于修正
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法令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议的书面阐明,于娃宪作的对于该决议检查状况的陈述。
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主任甘承会、副主任黄强田别离作了对于
南宁等十四个设区的市和全区县、乡公民代表大会代表推举时刻的决议草案以及对于
南宁等十四个设区的市和全区县级人大常委会构成人员名额的决议草案的阐明,对于修正自治区各级公民代表大会推举施行细则、自治区施行代表法方法和自治区乡、民族乡、镇人大工作法令的决议草案的阐明。
会议听取了
南宁市、
柳州市、
桂林市、
梧州市、
北海市、
防城港市、
钦州市、贵港市、
玉林市、
百色市、贺州市、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别离对于立法法令的书面阐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韦以明作了对于
南宁等十二个设区的市报请批准的立法法令检查状况的陈述。
会议将审议以上陈述、决议、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新文、高雄、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蒋明红等出席会议,自治区高级公民法院、自治区公民检察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