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阜阳新闻网报道,“摇一摇”、“查找左近的人”,或许你是用微信的这些功用认识新朋友,可有些人却发现了其中的“诈骗功用”。
23日上午,颍泉区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同应用微信施行诈骗的案件,今年27岁的苏某某,应用微信先后诈骗3名女性,骗取10万多元。
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7月,家住
河北省
沧州的苏某某经过微信搜索“左近的人”的功用结识了石某。当时,苏某某谎称本人叫“苏磊”,是一名大货 车司机。双方熟识之后,苏某某分别以小孩生病、被人追债等借口从石某处骗取钱共1.75万元,后来他不断没有还钱,也不再与石某联络。
2014年11月,苏某某又经过微信搜索“左近的人”方式,在
阜阳市颍州区结识了李某某。苏某某继续化名“苏磊”,并谎称他的姨夫是北京军区医 生,能治好李某某腿部的残疾,还称会与李某某结婚。获得李某某信任后,他屡次以修车、买
工地资料、买车等借口从李某某处骗取钱5.4万元。
2015年4月,苏某某再次经过微信搜索“左近的人”的方式,在颍泉区
临沂商城左近结识路某某,照旧运用化名“苏磊”与路某某聊天并交往,并许愿会跟她结婚。在获得路某某信任之后,苏某某屡次以修车、买资料、还钱为借口,从路某某处骗取钱4.4万元。
好在,最终苏某某落网。法院审理后以为,苏某某骗取被害人的财物数额宏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当庭自愿认罪,主动退赃,最终判决他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分金五万元。
法官提示市民,遇到生疏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从。关于外表上讲“感情”的诈骗分子,若是提出钱财方面的请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运用微信 等社交软件交友时要坚持警觉,进步防备认识,不要随便见面。若见面,地点最好在繁华场所,并留意
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贴身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