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吃饭喝酒,一同“酒驾”被查!近日,
广州交警在天河区花城大道潭村路段设点查车,先后查获一男一女“酒驾”,两人均开“豪车”。民警讯问后理解到,这一男一女原来是当晚同桌吃饭的朋友,席间喝了酒,后来分别开车分开,开到潭村路段同时被查。
据理解,3月21日晚,严某开车与朋友在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某餐厅一同吃饭喝酒。约23时许饭局完毕,严某觉得没喝几酒,抱幸运心理驾驶一辆宾利欧陆,搭载一名一同用餐的外籍朋友分开,准备前往昌盛路。当他途经天河区花城大道潭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严某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1mg/100ml。与此同时,民警截查了一部紧跟在严某车后的保时捷卡宴车辆。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该车的女子刘某的测试结果为95mg/100ml。
广州交警讯问理解到,原来当晚刘某与严某等6人一同吃饭喝酒,期间,严某、刘某都喝了约200毫升的红酒,觉得喝得不多,就抱着幸运心理各自驾车和朋友分开。随后,南方医科大学司法审定中心检验结果为:严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88.6mg/100ml、刘某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为97.6mg/100ml,均属醉酒驾驶。目前,刘某、严某已被
广州交警依法采取刑事强迫措施。
广州交警表示,关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立功行为,交警部门不断在加鼎力度停止查处,任何人都不应抱有幸运心理,应盲目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假如同桌吃饭,有人酒后驾车而其别人未停止劝止,招致酒后驾驶发作事故的,共同饮酒的人需求承当一定的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