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家火锅店不按规则给20多名员工处理社会稳妥登记,被处3倍罚款后仍拒不实行责任,劳作保证部分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根据规则每日按3%加处分款核算,现在这家火锅店被处分数额已达100多万元。昨天,记者从青秀区法院了解到,在为期10天的非诉讼行政案子集中实行活动中,共执结24件,实行到位标的879.6万元。
据了解,从3月21日起,青秀区法院展开为期10天的“清明行动”暨非诉讼行政案子集中实行活动,共对47起涉及行政诉讼、金融告贷、工伤稳妥等案子进行强制实行,涉案总标的2200万元。其间,25起非诉讼行政案子的实行变成活动要点,涉案的
公司法人因违背有关规则被行政机关处分200元至100万元不等的金额。
据青秀区法院实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3月30日,执结的24件案子中,有21件是单位法人自动实行,有2件达到实行宽和,有1件当场实行。还有两家单位负责人因拒不合作实行法定责任而遭到行政拘留,并被处5万元罚款。
事例一 不按规则给职工处理稳妥
国贸基地一楼一家火锅店,被查出没有给23名员工处理社会稳妥登记。2013年8月29日,
南宁市劳作保证部分向这家火锅店下达改正决议书,并限其收到决议书后10日内,按规则到社会稳妥经办机构处理社会保证登记。
经核对,这家火锅店应当交纳社会稳妥费177915.74元。因为这家火锅店逾期未改正违法行为,劳作保证部分于2014年3月4日下发行政处分决议书,按应缴数额的3倍核算,处分这家火锅店533747.22元的罚款,并限15天内缴清。
法定期限内,这家火锅店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且逾期后拒不实行法定责任,即交纳上述两笔金钱。随后,
南宁市劳作保证部分向青秀区法院请求强制实行行政处分。
据青秀区法院实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请求行政处分的行政裁定书发作法律效力后,这家火锅店拒不实行法定责任。法律人员数次找上门,均无法见到法人。据了解,这家火锅店被实行的罚款为533747.22元,根据规则每日按3%加处分款,现在被处分数额已达100多万元。
昨天下午,法律人员再次上门奉告,请求法人尽快合作处理。火锅店主管说,店面早已转让。不过,法律人员发现店里营业执照的法人名字,跟行政处分决议书里的法人名字相符。这名主管打过电话后表明,店老板称择日将持转让等有关凭证合作法律部分查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