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墙体广告 3月28日,在贵溪市大观园超市门口,就发作一同“荒唐”的交通事故。现场一辆电动车驾驶员和一行人受伤,电动车驾驶员称他们均被小型
汽车所伤,事发后小车司机逃逸不知所踪。但经过民警调查,“被撞”电动车驾驶员却是真正的肇事“原凶”。
3月28日早上,贵溪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置中队接到李某报警称:其驾驶电动车在大观园超市门口被一小车撞倒,随后小车又撞到一行人,小车司机肇事 后逃逸。接警后,民警疾速赶到现场,一边抢救伤者一边停止事故现场勘查。在现场认真勘查,民警发现电动车车身无明显碰撞的痕迹,针对这一状况,民警疾速对 驾驶员李某停止讯问,李某却重复强调本人驾驶的电动车是被一小车撞倒的,但是小车的颜色、车牌号、品牌等状况却一概不知。
关于李某的这一反常举措,民警立刻惹起警觉,经过对另一伤者谢某讯问及调取事发路段的视频,才复原了事实的真相:原来,当天早上8时许,谢某在 过马路时被李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事故发作过程中并未发作二次事故。在铁证面前,李某最终交待本人因担忧承当不起事故赔偿,而成心捏造小车“肇事逃逸”的 事实。
对此,贵溪交警大队民警对李某的这一行为停止了批判教育,李某也主动供认了本人的错误,并表示本人应该积极主动去处置事故,不应该去选择逃避,捏造事故过程,影响
公安机关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