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工程规划执行海绵城市建造理念的告诉》,请求两万平方米以上新建筑要配套“海绵设备”。
《告诉》请求,全省各工程建造项目要在工程规划中执行“海绵城市”的规划理念,量体裁衣选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化办法。计划用地 面积两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造雨水归纳搜集利用设备,或在建筑内配套建造雨水调蓄设备,错峰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减轻降雨后城市排水管网的刹那间 排水压力。
在执行“海绵城市”建造理念的具体工作方面,《告诉》指出,城市在规划城市绿洲、公园以及建筑和小区美化景观时,推广选用下沉式绿洲、雨水花 园、人工湿地、植草沟等做法;在规划城市广场和大型建筑周边公共空间时,要操控硬覆盖面积,推广选用透水铺装或配套建造雨水调蓄设备;在规划新建、改建的 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停车场时,推广选用透水铺装和可下渗构造;在规划路途美化带时,推广选用下凹式绿洲、植草沟等做法。
此外,满意“海绵城市”建造各项指标规范还作为主要的检查内容,在进行施工图规划文件检查时,施工图检查组织要对工程规划是不是执行“海绵城市”规划理念进行检查。
但《告诉》指出,在执行时,除量体裁衣外,还要充分考虑北方冰冷区域低温、冻胀、运用融雪剂等要素对海绵化设备及植物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工程办法及保护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