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务院对
贵州省人民政府《对于调整遵义市有些行政区划的请示》作出批复,赞同吊销遵义县,建立遵义市播州区。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赞同吊销遵义县,建立遵义市播州区,以原遵义县(不含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毛石镇、松林镇、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的行政区域为播州区的行政区域,播州区人民政府驻南白镇西大街53号。
赞同将原遵义县的山盆镇、芝麻镇、沙湾镇、毛石镇、松林镇划归遵义市汇川区统辖。
赞同将原遵义县的新舟镇、虾子镇、三渡镇、永乐镇、喇叭镇和遵义市汇川区的北京路大街划归遵义市红花岗区统辖。
批复请求,上述行政区划调整触及的各类组织要依照“精简、一致、效能”的原则设置,触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要结实建立立异、协调、绿色、开放、同享的开展理念,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规划、生态文明、文明传承的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路途,立异体系机制,进一步进步城市规划、建造、管理水平,进步城市归纳承载才能;要严厉依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请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添加财务供养人员,不添加“三公”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