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墙体广告 记者从省民政厅得知,为非常好习气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需要,全面落实强军政策恳求,推动新时期征兵作业有用打开,
陕西省大力度调整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政策。
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义务兵学历实施共同优待政策。即:按照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3000元/月,大专、高职2500元/月,高中2000元/月,初中1500元/月标准发放。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省共同标准的县(市、区),按照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发放。“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全省共同标准所需资金(含高原条件兵奖励金),省财政通过转移付出全额下达;实行标准逾越全省共同标准有些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担负。义务兵应征入伍,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规矩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收取优待金时,应当持《入伍通知书》原件审验。通知明晰,直招士官、从当地直接接纳的军队院校的学员及文艺体育专业人员的家庭,不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待遇。
省民政厅恳求,各地要站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作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作业责任心和紧迫感,确保每年“八一”前,按照社会化发放的恳求予以完成。这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调整,将极大调集广阔应征青年,特别是高学历青年报名从军、牺牲国防作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