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
广东省
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
汕尾市
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副厅级)涉嫌行贿一案在
佛山中院审理。马伟灵是陆丰涉毒案中牵出的最大“老虎”,不过,在其被指控的14项罪名中,却没有一同触及毒品买卖或者毒品维护伞。据
佛山市检察院指控,其在
汕尾任职期间,经过买官卖官让9人获擢升,并协助“10·9”枪击案疑犯逍遥法外,在共计14项的指控中,共行贿超越500万元钱的财物。马伟灵则当庭翻供,承认大局部控罪,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先缉毒后被“出卖”落马
昨日,马伟灵一身简装坐上被告席。现年53岁的马伟灵是
广东潮阳人,1987年开端进入省
公安厅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治安局综合处处长、法制处处长、禁毒局政委等职;2010年5月开端担任
汕尾市
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13年6月调回
广东省
公安厅交管局担任政委。
其落马颇具戏剧性。2013年底,马伟灵谐和武警、边防、
公安等3000名警力,“清剿”涉毒严重的陆丰市博社村。扫毒后,时任
汕尾市
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陈宇铿因行贿庇护毒贩落马,其曾任马伟灵的副手。陈宇铿受审时,
佛山市检察院指出,告发马伟灵的正是陈宇铿。
公诉机关指控,马伟灵应用担任
汕尾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公安局局长等职务的便利,为郑传斌、郑纯业、陈俊鹏、蔡智劝、王仁孟等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们财物钱90万元、港币201万元、美圆29万元、澳大利亚元5万元,价值钱23万元的家具一套、价值钱25万元的象牙一根,价值钱6.3648万元、1.8万元的金块各一条。
14项指控 半数触及买官卖官
在马伟灵被控的14项立功事实里,有7项触及买官卖官,触及的人数达9人之多。
依据公诉机关指控,一串涉嫌买官的名单浮出水面(见上表)。另外还有两人为让马伟灵“在日常工作中提供支持”,也送了钱财。据指控,2012年,
汕尾市
公安局副局长李越送了两条价值为1.8万元及6万余元的金条后,他本人称“觉得马伟灵的确给予了更多支持”;2012年,
汕尾市
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杨和顺送了价值25万元的象牙一根,他以为本人能上任,也必需经过马的应允。
检方的指控还包括两起为别人逃避罪责的案件。一宗是帮枪击案嫌疑人逃避刑罚。2011年10月9日,
汕尾发作一同枪击案。公诉机关指控,马伟灵应用职务便利,协助身为枪击案立功嫌疑人的时任
汕尾市人大代表蔡智劝逃避刑事处分,并于2013年年初收受蔡智劝港币130万元。
另一宗是协助严重义务事故义务人减轻处分。2011年11月22日,
汕尾市工商银行
汕尾市分行在建综合楼
工地发作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事故形成6人死亡、7人受伤,当时省指导指示请求弄清事故缘由、控制义务人。郑传广被以为是项目承包者,他是马伟灵的下属兼老乡郑传斌的弟弟。马伟灵收受了郑传斌送的美圆16万元,协助郑传广及另一名义务人减轻处分。
除此以外,马伟灵还被指控为3家
公司提供协助并行贿:包括为解封恒嘉加油站路口道路护栏提供协助,收取加油站运营人王某港币5万元;为
汕尾市兴业混凝土搅拌有限
公司开发
房地产提供协助,收受郑纯业40万元;收受温某20万元,为其运营的陆丰市玄武山大酒店有限
公司提供照顾。
辩白:没包二奶没买豪宅
翻供:纪委诱供逼供
检方:如此“翻供”有悖常理
马伟灵当庭翻供,承认了大局部控罪。他称,其中有6项是他为了“过关”而假造的。由于在当初承受纪委调查的时分,纪委曾容许为他认定自首犯罪。他同时称,当时纪委还要挟,假如不交代这些情节,他将会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此,检察院称,纪委刚开端控制的线索涉案金额仅有几十万元,马伟灵主动交待的案件动辄百万元以上。“他为了几十万元的事实(获从轻处分),去假造行贿百万元的事实,明显有悖常理、难以成立。”
求情:投案自首应从轻
检方:如此“自首”实不成立
马伟灵的律师称,当初纪委曾通知马伟灵到
公安厅承受处置,这时离他抵达
公安厅还有几个小时,他实践上是能够逃窜的,因而该过程是同等于投案。检方则称,纪委并未提及马伟灵有自动投案的行为,据马伟灵交代他也是在
公安厅上班的时分被抓获的,并没说曾接到纪委的电话;马伟灵当庭翻供,不构成照实供述。
申辩:贿款流向是疑点
检方:如此“疑点”无碍定罪
“我在和马伟灵会晤的过程中,重复问他拿到的港币、美金去哪了,马伟灵和我说,没拿的钱自然就没有去向。”马伟灵的律师称,纪委没有发现马伟灵有包二奶、买昂贵的房子的状况,而指控的金额则合计高达500多万元,这些钱去哪了,是案件疑点。检方则回应,资金去向查不清,并不影响行贿罪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