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墙体广告 据淮北新闻网报导,1月22日,濉溪县面粉厂院第二运营部司理杨某在
吉林省珲春市被捕获并移交至濉溪县人民检察院,至此,杨某完毕了十八年的流亡进程,“濉溪县面粉厂特大贪污案”康复了侦办。
查询标明,濉溪县面粉厂运营
公司第二运营部司理杨某在任时期,于1997年3月11日与市口儿酒厂签订了100万斤的红粮购销合同,货款计款人民币97余万元。1997年4月7日,杨某又与
辽宁省向阳面粉厂签订了小麦购销合同,两边其时将未支付的货款债款人民币67余万元货款转移给市口儿酒厂。这么,市口儿酒厂共欠濉溪县面粉厂货款164余万元,该厂先后7次以现金、汇票及酒抵账的方法向杨某支付了该货款。面临巨额现金,杨某心生贪念,只将市口儿酒厂开具的30万元的书面汇票交给了濉溪县面粉厂财政,其他的现金、酒类计款人民币134余万元均被其占为己有并逃跑。1998年12月25日,濉溪县面粉厂向濉溪县检察院检举揭露杨某携公款130余万逃跑,该院当即对此案进行立案侦办,后经该院决定拘捕,并对杨某上网追逃。
据悉,该案康复侦办后,2016年1月28日濉溪县
公安局以涉嫌贪污罪对该犯罪嫌疑人杨某执行了拘捕。2016年3月28日,该案被移送至濉溪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