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墙体广告 据黄山在线报导, 4月4日晚,黄山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在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办一同涉嫌醉驾违法行为。
当晚,该大队在屯溪天都大路新园路口至长干路段设卡,严查酒后驾车违法行为。20时50分许,在查看卡点,一位机动车驾驶员发现交警正在查办酒驾,在路中心紧迫刹车,下车拔腿就跑。执勤交警鉴于其违章停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即部署警力将该驾驶员陈某控制。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查,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当民警告知陈某,其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时,陈某突然拿出一叠钱给执勤民警,想躲避法律责任,被民警当场严词拒绝。
4月6日,经
安徽诚安司法鉴定所血检成果显现,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9.04mg/100ml,其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在,案子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