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墙体广告制作 蓝某驾驭一辆丰田小轿车,号牌为“桂BFY398”,可他却用纸条将车牌上的“F”成为“E”,将号牌变造为“桂BEY398”。4月5日晚,蓝某因违背有关法规,被
柳州警方行政拘留7天。
据
柳州市
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李璐介绍,3月31日正午,一辆挂有“桂BEY398”号牌的黑色丰田小轿车由西向东行进在屏山大道上,此刻交警支队监控指挥中心有关体系报警器响起,鱼峰交警大队接到指令后,在西江路加油站将这辆车查获。
鱼峰交警大队民警石少明在查看蓝某驾驭证、行进证时,蓝某趁民警不注意,悄然将车牌字母“E”下方用纸剪成的一横撕去,变回“F”,想毁掉“罪证”。可这一幕,却被
柳州交警支队监控视频体系明白记录下来。
经询问,蓝某本年47岁,忻城县人。据蓝某供述,他是从忻城过来的,不是很认得路,因忧虑车辆违规行进被贴单,便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白色纸条,用通明胶粘贴上去,把车牌号字母“F”成为“E”。后来怕被交警发现,便撕掉,之后又粘上去,反反复复弄了几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和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及有关规定,鱼峰交警大队对蓝某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蓝某驾驭的桂BFY398小车也被暂扣。经查,桂BEY398号牌是归于一辆
五菱小客车。
柳州交警提示,外地人驾车出行,可以
手机下载“baidu地图”等导航软件,这么就不忧虑走错路,省时省心。假如使用变造号牌等违法行为来逃避法律,终究将为自个“无知”买单,这种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做法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