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浙江公开通报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

浙江公开通报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6月22日 04:06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浙江台州墙体广告

 浙江台州墙体广告 再过4天就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实在维护耕地。”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今天(6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了10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
  1.永康市荷叶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3年1月,永康市荷叶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动设备农用地用处,违法占用土地12545.52平方米(其中耕地8194.12平方 米)停止挖建池塘、空中水泥硬化等建立,形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破坏。2015年12月28日,永康市疆土资源局将该案件移送永康市公安局立案侦 查,2016年5月20日,永康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俞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分金钱2万元。
  2.乐清市北白象镇赵家硐村村委会违法转让土地案
   2002年至2013年期间,乐清市北白象镇赵家硐村村委会屡次违法转让村集体土地828平方米(其中根本农田528平方米),收取土地款违法所得 138.8万元。2014年6月,乐清市疆土资源局将该案件移送乐清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5年1月,乐清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运用权罪判处时任赵 家硐村村委会主任林某某和村支部书记汤某某有期徒刑各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二年,并处分金钱4万元。
  3.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经济协作社非法出租土地案
   2013年6月,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联丰村经济协作社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出租本村集体土地289455平方米给本村村民车某某用于非农建立,2014 年11月,宁波市疆土资源局鄞州分局将该案件移送鄞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2015年12月22日,鄞州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石碶街道联丰村党 支部书记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罚金钱5万元;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车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分金钱30万元。
  4.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亭山桥村许某某违法占地案
   2014年5月,柯桥区马鞍镇亭山桥村许某某在未经获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状况下,擅自由柯桥区齐贤镇齐贤村集体土地2734.7平方米(其中耕地 2734.7平方米)建造厂房。2015年2月28日,绍兴市疆土资源局柯桥辨别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分决议:责令退还土地,撤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分 款钱6.83675万元。
  5.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陈家坝村股份经济协作社非法出租土地案
  2010年8月,油车港镇陈家坝村经济 协作社将本村集体土地12255.6平方米(其中根本农田2638平方米)出租给嘉兴市尚武建材有限公司用于非农业建立(建立沙石建筑资料卸运码头、建筑 资料加工及混凝土搅拌站)。2015年7月2日,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陈家坝村股份经济协作社非法出租土地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分决议:责令退还土地,没 收非法所得并处分款钱共计27.6万元。
  6.临安惠敏家政效劳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2年5月,临安惠敏家政效劳有限公司未经 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青山湖街道研里村集体土地2363平方米(其中根本农田2141平方米)建造老年效劳中心大楼。2015年6月15日,临安市疆土资源 局依法作出行政处分决议:责令退还土地,撤除地上建筑物,并处分款钱10.0785万元。
  7.衢州市衢江区宏泰精密化工厂违法占地案
   2013年6月,衢州市衢江区宏泰精密化工厂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衢江区峡川镇前叶村、杜泽镇毗溪村集体土地6728.63平方米(其中耕地2207 平方米)搭建厂房等设备。2015年4月29日,衢州市疆土资源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分决议:责令退还土地,撤除、没收局部地上建筑物,并处分款钱 10.8461万元。
  8.舟山市六横港城建立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4年11月,舟山市六横港城建立开发有限公司未经依法 批准擅自占用位于舟山市普陀区六横台门8765平方米(其中耕地8666平方米)集体土地建立道路。2016年3月29日,舟山市疆土资源局依法作出了行 政处分决议: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并处分款钱9.6415万元。
  9.景宁县伟良汽车修理厂违法占地案
  2015年10月,景宁县伟良汽车修理厂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红星街道山后村1255平方米(其中耕地1090平方米)集体土地用于厂房建立。2016年1月27日,景宁县疆土资源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分决议:责令退还土地,撤除地上建筑物。
  10.临海市汇溪镇拂晓村村民汪某某违法占地案
   2015年1月,临海市汇溪镇拂晓村村民汪某某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本村4433平方米集体土地用于木材加工厂建立,建成钢架和砖混构造房屋多座。 2016年2月25日,临海市疆土资源局依法对汪某某违法用地行为作出了行政处分决议: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并处分款钱8.8719万元。
新美墙体广告公司:http://www.hbxmad.com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