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墙体广告 为不断提高我市社会救助保证水平,市政府决议从2016年4月1日起,调整我市城乡低保规范、
乡村五保供养规范。这是我市继2014年和2015年调标后,第三次一致调整社会救助规范。
依据市政府单位《对于调整全市城乡低保规范和
乡村五保供养规范的告诉》(黄政办发〔2016〕17号),全市城市低保规范一致调整为420元/月,全 市
乡村低保规范一致调整为3420元/年,全市
乡村五保供养规范一致调整为6800元/年。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有城乡低保目标16.29万户、 26.73万人,其间城市低保目标4.85万户、8.56万人;
乡村低保目标11.44万户、18.17万人;全市有
乡村五保目标57879人,其间会集 供养7585人。城乡低保实施动态办理、差额补助。
市政府请求,各项资金上级补助后,缺乏部分由地方财政担任处理。各地要依照告诉请求,执行好地方配套资金有关方针,做好调标作业,保证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