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墙体广告 由于想到港澳旅游,女子偷用姐姐的户口本,办理了港澳通行证,殊不知她的行为曾经构成了偷越国(边)境罪。昨日,
徐州铜山法院审结了一同该区首例冒用别人身份证件骗取出入境证件偷越国(边)境案件,被告人厉某一审被判处管制3个月。
厉某今年20多岁,由于是超生,不断没有户口。厉某此前长时间在南方打工,身边朋友经常组织一同去港澳玩耍。由于没有户口,厉某没法正常办理港 澳通行证,这让她苦恼不已。2010年4月,厉某忽然想到能够用他人的身份证件去试试办证,于是她偷偷将其姐姐的户口本偷了出来。没想到,她顺利的在出入 境部门办理了港澳通行证。至2011年3月,厉某持该港澳通行证两次出境至香港、澳门旅游购物。
2016年初,厉某姐姐也打算去港澳玩耍,于是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办理过程中,出入境人员告知其户口信息曾经申办过通行证,厉某姐 姐当即表示承认,称其从未办理过。这一状况惹起了
公安部门注重,他们顺藤摸瓜,很快控制了厉某冒用别人身份证件骗取出入境证件偷越国(边)境的立功事实。
铜山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厉某违背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立功事实清 楚,证据充沛,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厉某案发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了立功事实,系自首,依法能够从轻处分,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则,作出上述判决。厉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请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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