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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院首次宣判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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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4日 09: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贵州都匀墙体广告

  贵州都匀墙体广告  一同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11日在江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徐州市鸿顺造纸公司因三次向苏北堤河偷排污水,被判承当相关费用105.82 万元。据理解,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受权检察机关展开公益诉讼试点后,我国法院初次判决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8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鸿顺公司非法排放废水形成环境污染的线索,后向徐州市契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历的三家环保社会组织发 出了催促起诉意见书。但是上述组织称不具备展开公益诉讼的才能。后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徐州市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向徐州中院提起环境污染公益诉 讼。2015年12月28日,徐州中院立案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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