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墙体广告 4月11日,我市出台《
荆门市人民政府对于基地城区
房地产去库存的定见》(以下简称《定见》)。依据《定见》,非基地城区户籍人员在基地城区采购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可按修建面积分时段给予补助。补助规范为:从本定见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第7至9个月、第10至12个月,每平方米分别给予200元、150元、100元补助。
《定见》适用于市基地城区,有效期到2017年4月10日,详细包含鼓舞打工者和农人进城购房、支撑住宅合理消费、立异住宅保证方法、加强和改进
房地产商场供给调控、优化
房地产商场开展环境等五条定见。
《定见》指出, 要放宽购房落户条件,完善打工者和农人进城购房的配套保证机制;要执行房子买卖税收优惠政策。自己采购家庭仅有住宅,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要严格控制新建保证性住宅和安顿房,扩展货币化安顿规模。对基地城区主城区规模内房子征收项目的安顿对象,原则上不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实施货币化安顿,一起活跃推行房票安顿;要合理调控
房地产开发用地,优化住宅及用地供给构造,对已供未开发用地,支撑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过调整土地用处和计划条件,转型用于国家支撑的新兴工业、品牌商业、养老工业、文明旅行工业、体育工业等;活跃开展租借商场,探究收买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完善公共租借住宅保证方法;推动“房产超市”建造,建立安顿房源超市和商品房超市,建立电子选房渠道,打通商品房供需通道,提高商品房出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