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13日从教育部得悉,教育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研讨起草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置学术不端行为方法》,拟对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义务人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或开除、解职处置。
征求意见稿指出,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抄袭、剽窃别人学术成果;窜改别人研讨成果;伪造科研数据、材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假造虚假研讨成 果;未参与研讨或创作而在研讨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别人答应而不当运用别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讨而在成果中未注明别人工作;在申报课题、成 果、奖励和职务评审评定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别人代写或为别人代写论文的;其他严重违背公认的学术原则、违犯学术诚信的 行为,依据相关学术组织或者高等学校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的。
征求意见稿还对学术不端情节严重做出了规则:形成恶劣影响的;存在利益保送或者利益交流的;对告发人停止打击报仇的;有组织施行学术不端行为的;屡次施行学术不端行为的。
高等学校应当依据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结论和处置倡议,分离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职权和规则程序对学术不端行为义务人做出如下处置或提出处置建 议:通报批判;终止或者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历;正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 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职;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则的其他处置措施。
学生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还应当依照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则,给予相应的学籍处分;学术不端行为与取得学位有直接关联的,能够作暂缓授予学位、不授予学位或者依法撤销学位等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