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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贡井:一男子两年内两次酒驾肇事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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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7日 11: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四川自贡墙体广告

  四川自贡墙体广告 记者15日从自贡市贡井区交警大队得悉,因两年内两次喝酒闯祸,林某于近日伤愈后,被当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2015年10月19日,贡井交警接到报警称一摩托车与一机动车发作挂擦事端,摩托车驾驭人受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侦询作业,发现机动车驾驭员林某疑似酒驾,后托付有关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进行酒精检查,成果显现系喝酒后驾驭机动车。
  民警在核实其驾驭证信息时还发现,林某于2013年1月27日因喝酒后驾驭机动车曾被处分,林某对此也供认不讳。贡井区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有前科的林某再次喝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一千元罚款、撤消机动车驾驭证的处分。 鉴于林某在事端中受伤,暂缓履行行政处分。
  目前,林某已伤愈,贡井警方依法对林某履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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