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墙体广告 男子沈某减刑释放后不到半年“重操旧业”,在
医院偷盗
手机。4月18日,
湖南省
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偷盗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分金2000元。
湖南新美
广告有限责任
公司,客服电话:400-6060-805,15111225290 全心致力于为企业开发
农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
墙体广告服务。近20年来,我们以雄厚的实力、成熟的技术、全程化的服务、诚信的服务理念与300多位客户进行了精诚的合作。 至2013年底,累计施工面积近6000万平方米,被客户誉为可永久依赖的朋友。
广告工程在业内有广泛的影响力。 对于每一项工程,我们都会量身定做专业解决方案。赢得了众多品牌客户的赞誉。自有
湖南户外高端户外
广告位5多万块,分布在
湖南国道、省道、市县、城镇出入口及各地旅游景点出入口,城市市郊。
沈某小学毕业后就外出打工,交友不慎,染上吸毒恶习,因无钱购置毒品,就偷盗、抢劫满足愿望。2003年10月,沈某因犯偷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8年4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15年5月减刑释放。
出狱后,沈某并没有悔改。2015年10月18日清晨5时,沈某和李某(己判刑)驾驶面包车前往
邵阳市一人民
医院,乘机行窃。在第四住院部一楼一床头,沈某发现有一台白色华为
手机,便趁被害人陈某熟睡之际,将其偷走。因李某偷盗被
医院保安抓住,沈某也被随后赶来的民警抓获,
手机当场返回给被害人。经审定,被盗
手机价值为1080元。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机密偷盗别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偷盗罪。被告人沈某在前罪执行终了后五年内又犯新罪,系累犯,应酌情从重处分,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