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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一男子多次买赃被 定罪为盗窃共犯被判有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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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4月18日 04: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漳州墙体广告

  福建漳州墙体广告 50多岁的施某常常收购赃物,虽屡次招来牢狱之灾,仍不悔改。近来,施某被以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7年和2009年,施某两次因收赃均被行政拘留10天;2013年和2015年,他又两次因收赃别离被判刑一年和6个月。2015年3月29日刑满释放,6月便又开端收赃,可谓是收赃惯犯。
  2015年6月9日,偷盗者田某在漳州医院盗走一辆价值3162元的电动车,并于当日以530元的报价卖给施某。此外,在2015年6月间,田某还盗得4辆电动车,均以500-600元不等的报价销赃给施某。
  2015年6月10日,施某被抓获并被刑拘,同年7月8日被拘捕。(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实习生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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