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墙体广告 日前,由
云南省
玉溪市和澄江县两级检察机关查 办的澄江县忠窑社区社组干部行贿窝串案中涉案的六名村干部全部被判刑。其中,社区原书记廖树林、原主任杨学周因犯非国度工作人员行贿罪和行贿罪分别被判处 有期徒刑六年、五年,原村民小组长宋玉坤、原党总支委员兼土管员马永亮和原副书记廖树田、另一个村的原村委会主任李振兵也被判处相应刑罚。这皆缘于宋玉坤 在对村集体征地预留用地建立开发过程中的“猖獗敛财”举措所致!
“贪心”的小组长
2007年,澄江县龙街街道忠窑社区小窑一组,凤麓街道仪凤社区一组、二组的165亩集体土地被征用,作为该县当年度第一批城镇建立用地。依照 相关规则,其中的20.6亩土地被预留给了忠窑社区小窑一组。2009年,小窑一组
大众表决经过,决议对预留地停止开发。时任组长的宋玉坤在详细施行过程 中,打起了“如意算盘”。
宋玉坤在争取到“益处”的承诺下,决议与恺达
公司协作开发,并以需求“打点”关系,“摆平”其他社组人员为由,向恺达
公司担任人任树平索要人民 币共计340万元。在取得任树平的承诺后,宋玉坤积极“游说”时任社区主任杨学周、书记廖树林、土管员马永亮等人支持恺达
公司中标。为欲盖弥彰,宋玉坤提 出必需让其好朋友、时任九村村主任李振兵代表其参与进来,并最终商定由李振兵借用恺达
公司资质参与竞标。为确保中标,恺达
公司经与招标代理
公司协商,让公 司一职工出面借资质停止“围标”,李振兵中标后再“转让”给恺达
公司,“转让费”就定为340万元。于是,恺达
公司十分顺利地取得该地块,进而开发“碧湖 园”小区
房地产项目。
为“合法”并“合规”地支付“益处费”,恺达
公司把该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布置给了李振兵,并经过虚增工程量和进步单价的方式,签署了540余万元 的施工合同,并将340万元“益处费”“裹进”对付工程款一并付给了李振兵。随后,李振兵转了200万元给宋玉坤,宋玉坤分别给了廖树林30万元、杨学周 15万元、马永亮和廖树田各10万元。但是,取得“巨额”贿款后,宋玉坤的愿望仍没有完整得到满足。
“贪欲”远不止于此
恺达
公司在开发“碧湖园”小区过程中,发现旁边还有一块约1.4亩的土地因系自留地未被征用。于是,任树平向小窑一组提出一并开发。宋玉坤擅自 决议将该地块送给恺达
公司,并提出手续由其代表小组出面办理,恺达
公司可不出一分钱,但请求任树平送其恺达
公司在售的金色仙湖小区别墅两套,一套给廖树 林,一套给本人。任树平直爽容许。
2012年,在任树平的亲身布置下,廖树林仅仅支付了3万余元的税款后就将恺达
公司送的这套别墅办到了其女儿名下。宋玉坤在交了15万元税款 后,也拿到了一套别墅并住了进去。但由于宋玉坤在换届中未能续任小组长,任树平以为其已无应用价值不想再送其别墅,故不断拖着没办理“两证”。直至一年多 后,在宋玉坤的屡次敦促下,任树平才让其先交了90余万元房款办了“两证”,后以付资料款的方式经过第三人账户退还了其全部购房款。值得一提的是,宋玉坤 在分钱给杨学周时,出于私心,只给了其10万元。杨学周比照廖树林后觉得本人得到的太少,遂直接打电话问任树平,得知真相后的任树平“连连埋怨”宋玉坤 “不会做事”,宋玉坤才再次分给杨学周5万元。
另外,杨学周和廖树林在辅佐澄江县政府、龙街街道办事处从事呈澄高速公路和
昆明东南绕城高速拆迁、征地、租地工作中,以需做村民工作和“摆平”肇事的村民为由,屡次收受工程承包方“辛劳费”共11万元。
办案检察官指出,忠窑社区预留用地开发建立糜烂窝案是目前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典型贪腐案例,其本源在于民主决策权被严重滥用时没能得到及时有 效的监管。该案发作后,澄江县检察院及时跟进预防,除展开个案立项预防,向龙街街道办和忠窑社区提出检察倡议外,还向正在鼎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的
乡镇社 区村组发出了预警性检察倡议,并先后组织全县各
乡镇社组干部200余人旁听了该系列窝案的庭审三场次,在当地构成了有效震慑,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 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