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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期间喝酒 九江彭泽3人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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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3日 04:07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九江墙体广告

   江西九江墙体广告 彭泽县商场管理局棉船分局局长邢代平、该县交警大队棉船执勤点负责人方远根、棉船镇金洲村17组乡民吴战春3人因违背防汛作业纪律受处置。
  彭泽县纪委通报,这3人于10日晚在棉船镇新区源酒店用餐时期,花费啤酒3瓶,且邢代平在防汛时期未按防汛纪律请求坚守岗位,私自调岗。
  为严肃防汛作业纪律,彭泽县纪委经研究决定给予邢代平党内警告处置;县纪委责成该县交警大队对方远根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彭泽县交警大队已对方远 根作出在全县交警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责令方远根作出书面反省和扣减其一个月绩效薪酬的处理;责成金洲村防汛指挥所对吴战春在防汛时期饮酒一事作出相应处 理,并进一步严正防汛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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