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墙体广告 “开端并没有偷行李的意思,只是我的行李没了一件,所以看到车里还剩一个行李箱,就想已然我的行李被人拿走了,我就把这个拿走好了。如今想想很后 悔……”因坐车时自个的行李箱被人拿走,屏南男人林涛(化名)心有不甘,竟将客车行李架上剩余的一个行李箱拿走。殊不知,他的做法现已涉嫌偷盗。近来,因 偷盗罪林涛被屏南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分金2000元。
据介绍,本年1月20日19时28分,男人林涛乘坐客车在屏南县城关佳垅环岛邻近下车时,因寄放在该客车车厢下部行李架内的三件行李中一件丢失,他便将该车行李架内所剩余的被害人寄放的一个行李箱拿走。
在下榻宾馆内,林涛翻开该行李箱,发现箱内有一台笔记本及衣物若干,后因有事要离开屏南县城,林涛便将该行李箱及箱内物品寄放其兄弟家中。
1月25日,林涛自动到屏南县
公安局投案,并上缴上述行李箱及箱内物品。经屏南县
报价认证基地判定,涉案的雷神牌G150S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4649元,行李箱价值112元,涉案的衣物由于标准参数不详无法估计。
2月18日,该案被害人到屏南县
公安局提交体谅书一份,表明林涛已自动补偿其经济损失400元,其对被告人林涛的做法表明体谅。
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林涛以非法占有为意图,采纳隐秘手法窃取别人资产,价值达人民币4761元,其做法已构成偷盗罪。法院以为,林涛违法后能自动投案,还自动偿还涉案物品并补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分,遂作出如上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