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墙体广告发布 买套新房,交了首付,不料房子被开发商拿去做抵押了,而购房者浑然不知。签了购房合同,合同未备案过时失效,开发商也不通知购房者。这样的事竟被
南昌市民熊先生碰上了。熊先生购置的房子位于
南昌经开区,楼盘名字为北大资源聪慧苑(以下简称“聪慧苑”)。据熊先生引见,他曾经交了12万余元的首付款。
“北大资源聪慧苑”的在建楼房
称代办公积金,开发商收回合同
熊先生通知记者,2015年10月他看中了北大资源聪慧苑的一套新房,并于当年11月1日与开发商
江西北大科技园建立有限
公司签署了购房合同。“包括定金等,我一共向开发商交了12万余元,开发商于当年11月1日给我开了张购房首付款收据。”熊先生说,依据购房合同内容,他购置的新房开发商应于2016年12月底托付给业主。
购置新房,熊先生需求申领公积金,他把想法通知了售楼部经办人员小郝。“销售人员表示可由开发商代我办理公积金,并把当场签的购房合同给收了回去。”熊先生通知记者,“既然开发商能够代办公积金,我就把合同又给了销售人员。”
新美
墙体广告:http://www.hbxma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