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墙体广告 近日,记者从市商务局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和发挥老字号在我市经济和社会开展中的作用,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 展首批“
莱芜老字号”和第三批“
山东老字号”引荐认定工作。“
莱芜老字号”是指历史长久,具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效劳,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 景和深沉的文化底蕴,获得社会普遍认同,构成良好信誉的品牌。相关单位要具有商标一切权或运用权;品牌创建于1993年(含)以前;传承共同的产品、技艺 或效劳;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等一系列认定条件。
具备“
莱芜老字号”、“
山东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单位,可向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
莱芜老字号”、 “
山东老字号”申报书,并按《
莱芜老字号认定方法》和《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展开第三批“
山东老字号”引荐认定工作的通知》请求提供相关材料。参与第三批“山 东老字号”引荐认定的单位须同时参与首批“
莱芜老字号”引荐认定;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确认有效的,将申报资料汇总后报市商务局;“
莱芜老字号”认定专 家委员会对各区提交的首批“
莱芜老字号”申报资料停止调查鉴别、评审认定,提出认定结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商务局正式发布,并颁发牌匾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