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墙体广告 “这份承诺书几乎即是霸王条款,凭什么让咱们业主抛弃追究开发商的职责?”正值“3·15”消费者权益维护日降临之际,
四川新闻网记者接到渠县籍市民王先 生报料称,他爸爸在
达州买的房子不只按时交不了房,还烂尾了几年,如今接房时不只没有说到补偿问题,并且要求他们签一份“奇葩”承诺书,不签的话不只不能 接房,还不能退房。
2月26日上午,
四川新闻网记者在
达州市南外二号干道见到了王先生。据王先生介绍,其爸爸四年前与
达州龙翔·城西故事小区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在2013年末前交房,并确保如“水、电、燃气、光纤、电话线”等市政基础设施到达“到户”条件。
“这个小区先是通知咱们工程延误,致使交房会延期,以后开发商便在一夜之间团体失联了!”王先生通知记者,因为房子其时是在外打工的爸爸在新年回家期 间前往采购,准备用来给处在恋爱中的哥哥嫂嫂当婚房,可直到房子烂尾,哥哥嫂嫂也没如愿住上朝思暮想的婚房。上一年11月自个也成婚成家,但到如今,自个一 家和哥哥一家都还在外租房寓居。
“因为咱们不知道这个烂尾房要拖到什么时候才交房,所以这也成为了我爸爸多年来的一块心病。”王先生表明,作为渠县的一个
乡村家庭,他们是靠一家人多 年在外打工才牵强凑齐16万元首付款,并在
达州城郊按揭买了这套商品房。就在延期交房的这两年多,他还特意从外地回到
达州找了份作业,并在城区以每年 9000元的
报价租房寓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