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市交警支队:车内前后窗挂饰物挡视线或罚50元

市交警支队:车内前后窗挂饰物挡视线或罚50元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4月25日 09:04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广东惠州墙体广告

 广东惠州墙体广告 据报道,一名上海网友晒出罚单,因在车内挂饰物被当地交警部门罚款50元,惹起我市不少市民关注。车主在车上挂装饰物,会不会被罚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交警部门。
  市交警支队宣传设备科相关担任人引见,目前在惠州,这种状况仍以宣传教育为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平安法 施行条例》相关规则,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阻碍驾驶人视野的物品,违者责令矫正,处正告或50元罚款。交警部门提示车主,若不遮挡 视野普通不会处分,但当车内摆饰过多、摆放位置不当,特别是一些不固定的挂件类,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容易晃动影响司机视野,招致交通事故。车主也应主动自查 自纠。
  据理解,对车身外观停止装饰,应留意不能遮挡车辆号牌。未悬挂或不按规则装置号牌、成心遮挡或污损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一次记12分、并处200元罚款。
新美官网:http://www.hbxmad.com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