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墙体广告 为进一步处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缺乏的问题,完恶人民调解工作保证机制,充沛调动广阔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葛的积极性,更好的效劳于“安全
张家界”“法治
张家界”建立。日前,
张家界市司法局结合市财政局下发了《
张家界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施行细则》。今年起,市财政局将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归入财政预算,加大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证力度。
《细则》明白了享用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对象:凡契合《人民调解法》规则推选、聘任,并在司法行政机关注销备案的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葛和社会矛盾纠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延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社会矛盾纠葛,适用“以奖代补”。《细则》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的矛盾纠葛分为普通矛盾纠葛、复杂疑问矛盾纠葛和严重矛盾纠葛三类,明白了奖励规范: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屋宅基地、合同赔偿、细微侵权等普通性矛盾纠葛,以区县和
乡镇街道奖励为主,奖励经费由区县级财政承当,市司法局备案;触及标的额5万-10万元,参与人数达20-50人的群体性纠葛及久调不结或呈现重复,可能招致矛盾晋级激化的复杂疑问矛盾纠葛,依据案件难易水平,每件奖补500-1000元;案件特别严重或严重群体性矛盾纠葛,经检查确认调解胜利,每件奖补1000-5000元。
《细则》请求各区县司法局制定详细的施行细则,并在每季度10日前和12月10日前,将辖区内各调委会调解胜利的案卷资料列出清单,填写申报表,向市司法局报送申请奖励。市财政局和市司法局成立
张家界市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考评委员会,担任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的考核评审和资金划拨。市级奖补资金每半年发放一次,市司法局定期对资金发放状况停止检查,确保奖励资金全部按实按时发放到广阔人民调解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