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墙体广告 3月29日,
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小伍份村一间粗陋旧屋里,蒋仙明佝偻着身子,费力提着一条腿,将身子挪到椅子上。提到行将入住新屋,他咧嘴乐了:“感激政府!”
54岁的蒋仙明,从小身患顽疾,加上头脑不灵光,家境贫穷,至今还独身。他压根没想到,为让他住上新屋,一位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镇干部险些丢了“乌纱帽”。
“这样的干部该不该处置”
去年4月,
台州市路桥区纪委接到告发,称蓬街镇副镇长罗林华违规安顿小伍份村村民蒋仙明。
区纪委调查发现,蒋仙明老宅所在的地段,在上世纪60年代是属于无法耕种的滩涂,被省级重点项目征用后,因未办理土地运用证和房产证,属违规房屋,无法安顿宅基地。若如此,他就会成为无房可住的漂泊汉。罗林华在请示镇党委同意后,批准村两委划给他一间地基,没想到遭人告发。
这样的困惑,不只仅是罗林华独有,一些干部也为此顾忌重重,工作缩头缩脑。
“变革自身要担风险,创新也需求不时试错过程。”路桥区纪委书记林金祥以为,“纪委长期以来都是问责追责的,能否担点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一线干部减轻点压力,试行免责呢?”
林金祥的想法,得到
台州市纪委的支持。依据中央和
浙江省委、省纪委请求,
台州市委、市纪委提出探究树立变革容错机制。“对变革创新未能完成预期目的,但按照上级和市委规则肉体停止决策和施行,且勤奋尽责、没有牟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依纪依法免除相关义务,旗帜鲜明地支持勇于担当。”市纪委书记胡海良说。
为使容错机制探究有序停止,
台州市纪委先在路桥区试点。今年1月,路桥区纪委明白提出:“树立容错免责机制。支持和维护勇于变革、勇于创新的干部,对变革创新虽未能完成预期目的或形成负面影响和损失,但契合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肉体,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施行,且勤奋尽责、未牟取私利等相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一定程序,依纪依法免除相关义务,着力营造支持变革、鼓舞创新、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良好环境。”
随后,路桥区纪委、区监察局结合签发的《关于树立健全党员干部变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通知》正式出台。
紧接着,温岭市也下发《温岭市展开作风并能建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施行计划》通知。
在充沛吸收路桥区、温岭市经历的根底上,
台州市纪委、市监察局本月正式出台《
台州市党员干部变革创新容错免责施行暂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