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决议公告
本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
公司全体监事周蕾、罗志刚、康丽娟均参与了表决。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蕾主持,本次
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一致认为:《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同意
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1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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