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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街头撞人身亡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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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4日 02: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贵州遵义墙体广告

贵州遵义墙体广告  去年5月3日清晨,遵义县南白镇尚客酒店路段,发作一同严重交通事故,肇事司机驾车逃逸现场。昨日,司机王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一审讯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5月3日清晨1时50分,王某驾驶私家车由南白镇朝中心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行至南白镇尚客酒店路段时,不慎将行人刘某撞倒。事故发作后,王某下车一看,发现刘某曾经死亡,眼看现场周边无人,他便驾车逃逸。遵义县交警大队介入案件调查后,经过肇事车的现场遗留物及“天网”视频,随即对王某施行追捕,5月13日下午1时,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照实供述了本人的立功事实。
交警调查证明,王某在此次事故中承当全部义务。在交警部门组织的调解中,王某一次性支付死者家眷30余万元的赔偿款(不含保险公司理赔款),并获得死者家眷体谅。固然民事赔偿到位,公安机关仍以交通肇事罪将王某移送检察机关。
昨日,法院审理认定,王某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严重,犯交通肇事罪成立。鉴于王某当庭认罪、悔罪,有自首情节,且主动赔偿损失并获得对方当事人的体谅,能够适用缓刑,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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