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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首例危险驾驶罪案例被判罚 客车司机拘役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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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04日 04:05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西瑞昌墙体广告

  江西瑞昌墙体广告  4月28日,记者在瑞昌市交管大队得悉,瑞昌市首例客运车辆严重超员风险驾驶罪案件日前在瑞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据悉,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瑞昌公安交管大队查获的该市首例客运车辆超员80%的违法案件,也是被瑞昌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风险驾驶罪第一人。
  今年2月2日11时许,瑞昌公安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303省道武山医院路段执勤检查过往车辆,一辆号牌为赣G368**的中型客车被执勤人员拦截检查。经查该车核载为19人,实载35人,超员80%,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范,该驾驶员周某曾经构成风险驾驶罪。
  周某因涉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员80%的违法行为,被瑞昌公安交管大队于2016年2月2日立案侦查,4月18日,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检查起诉。同日,瑞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规则,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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