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墙体广告 4月28日,记者在
瑞昌市交管大队得悉,
瑞昌市首例客运车辆严重超员风险驾驶罪案件日前在
瑞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据悉,这是自《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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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大队查获的该市首例客运车辆超员80%的违法案件,也是被
瑞昌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风险驾驶罪第一人。
今年2月2日11时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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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大队民警在辖区303省道武山
医院路段执勤检查过往车辆,一辆号牌为赣G368**的中型客车被执勤人员拦截检查。经查该车核载为19人,实载35人,超员80%,依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范,该驾驶员周某曾经构成风险驾驶罪。
周某因涉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员80%的违法行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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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管大队于2016年2月2日立案侦查,4月18日,
瑞昌市人民检察院检查起诉。同日,
瑞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规则,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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