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
墙体广告 支付益处费,一男子借用100多人身份证,办理分期付款购置
手机后,将所得
手机全部转卖,获利30余万元。昨日,记者从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得悉,这名男子因涉嫌诈骗已被依法批捕,上当者好多都是大学生。
借用别人身份证购机
2015年下半年,立功嫌疑人陈某(37岁,遵义县人)与朋友合开的
广告公司倒闭后,面临宏大的经济压力。就在他为如何出借欠款忧愁时,霎时的一个想法让他走上了立功的道路。
陈某谎称本人运营多家
手机店,向社会人员徐某、刘某等人引见,近段时间他要冲击
手机销售量,希望他们能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帮助与代理
手机业务的金融
公司签署分期付款购置
手机的合同。合同签署后,购置
手机的首付款由陈某本人支付,每月的分期还款也由他支付,每达成一份分期付款购机合同,陈某会向徐某、刘某等人支付600至800元不等的益处费。
刘某等人为了赚取更多的益处费,在市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医专、师院、高坪中学等学校给陈某找了100多人,并提供了他们的身份信息用于办理分期付款购机业务。陈某应用这些身份信息,总共套出100多部
手机,并全部倒手转卖给了
手机店、典当铺,获利30余万元。
涉嫌诈骗被批捕
陈某借用别人身份信息套出了100多部
手机,而这些
手机犹如烫手的山芋让他头疼。每部
手机首付1000多元,每月还款300多元,他转卖
手机的获利基本无力支撑
手机的还款。归还了3个月左右的欠款后,陈某便中止了还款。
今年2月,金融
公司发现还款终止后,查看分期付款购机合同,找到了借用身份信息的人。但对方却表示,本人借用身份信息时,与陈某签署了协议,他们只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
手机首付款、每月还款均由陈某支付。
金融
公司向警方报案。4月6日,陈某因涉嫌诈骗被红花岗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面对民警的讯问,陈某对本人的立功事实招认不讳。
近日,该案移交司法部门办理。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以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别人财物,其行为冒犯刑律,涉嫌诈骗罪,遂对其作出批捕决议。